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
初级成本要素:SAP将FI和CO业务分开处理,其中的桥梁就是初级成本要素,建立初级成本要素的损益科目在FI记帐时通过初级成本要素+ CO Object(成本对象)过帐到CO模块(并非所有的损益科目一定要建立初级要素,前面已有描述)产生CO凭证,初级成本要素一定对应到一损益科目,这视你在项目中的实际需求,比如生产成本-WIP可不建立成本要素,象投资收益所得税费用可选择建立或不建立成本要素。
次级成本要素:是CO中专用的”会计科目”,它用来做费用分配分摊、重过帐、作业分配、CO内部结算等用途。在SAP4.X及其前面版本,分配分摊和重过帐这些业务只有CO凭证,并不实时产生FI凭证的,严格地讲,并不是不产生FI凭证,是等期末FICO统驭根据你做分配分摊重过帐的业务交易一并产生FI凭证。
关于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还会有专门篇幅详细分析,请参考相关章节!
分配和分摊
SAP系统中的所谓的期末分配(periodicAllocation)包括分配(Distribution)和分摊(Assessment)。
期末将把一项成本从一个成本对象转移到其他成本对象时,就需要用CO的分配分摊。分配一般为采用初级成本要素(即原费用会计科目)平行结转成本费用,分摊则通常是成本对象的打包结转。
关于分配分摊区别,有好事者总结了几条:
1.分配针对初级成本要素,分摊中一般使用次级成本要素,也可使用初级成本要素。
2.分配保留了原来的成本因素,分摊则多因打包处理后不可追溯原成本因素。
3.分配比分摊有更高的运行性能?
关于分配分摊,举一个比较过时的实例,假设电话费平时缴纳时比如记在IT部门,在期末使用分配循环比根据统计指标(统计指标可以是各部门电话数量或各部门实际通话小时)或其它分配比例比如百分比分配到各部门,电话费保留初级成本要素原样分到各成本中心,分配保留了原电话费这个费用要素。
再假设电话费,打印费,网络维护费等打包成一个次级成本要素叫办公费用(对应成本要素类别42)再分摊到各部门,电话费,打印费,网络维护费不反应在各部门成本中心费用而是一个次级成本要素->办公费用,这就是分摊。
分配分摊在以前版本是不实时产生会计凭证而是在期末做FICO统驭后才真正过帐到FI,这是和国内传统成本会计的一个非常大的区别。
深入理解FICO统驭
FICO统驭即FICO调帐,FICO一定需要统驭吗?稍后你就会明白, 严格地讲,如果你没有彻底熟悉FICO统驭,你就基本上未真正了解SAP整个成本核算内部业务流。
SAP财务成本模块设计的一大思想突破是将财务和成本业务数据分开,但这些数据却相互联系却又有所区别,SAP为此使用了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,如果实施了成本要素会计,通过初级成本要素在FI记帐时就可同步产生相应的CO数据,这样的好处是后续CO的操作并不直接影响FI,然而,CO的一些操作分配分摊重过帐通常只产生CO凭证并不产生FI凭证,但是这些业务交易却悄然改变了费用的属性,这样会造成FI和CO数据不统一,所以需要进行调帐处理。
以SAP 4*版本为实例,通常发生跨公司,跨业务范围或跨功能范围的费用转换业务时,期末需要进行调帐(Tcode:KALC,主要是FI和CO的成本费用调整),跨利润中心调帐使用(Tcode:F.5D/F.5E/1KEK,主要面向应收应付税金科目的调整,故曰资产负债表调整),其实还有一个损益调整Tcode F.50,主要是面向自动过帐时产生的现金折扣和汇兑损益科目,这些自动科目和税金科目类似。
而新总帐版本在起用FICO实时对帐时是实时调整的,也就是说分配分摊如果跨了业务范围/利润中心/功能范围实时就产生财务凭证。
OB65:激活业务范围资产负债表。
在SAP中, Ledger 0为法定帐套, FICO统驭帐套(Reconciliation ledger)为Ledger 3A。
Ledger 3A相关表格:
COFIP:Plan items for Reconc. Ledger
COFIS:Actual line items for Reconc. Ledger
COFIT:Total Records for Reconciliation Ledg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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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P4* FICO统驭配置:
[1]:KALA->激活统驭分类帐;KALB->撤消激活成本要素分类帐。
激活FICO调帐有时也不是必须的,以那个电话费为实例,交付时记录在IT部门,假
设FI凭证分录如下:
Cr:银行存款10000元(+业务范围/利润中心B)
*如果电话费业务范围/利润中心A和银行存款的B不同,在SAP4*版本严格地讲,是存在一定问题的,在新总帐则通过在线分割产生A对B的一对内部应付分录.,这里只讨论作为费用属性的功能范围.
期末将电话费分配给销售部门5000元(功能范围0002->销售费用),生产部门1000元(功能范围0004->基本生产),使用CO分配,对SAP4*版分配时只有CO凭证,KALC后才有 FI调整凭证,而新总帐版本实时即产生FI/CO调整凭证。
注意上图的功能范围和伙伴功能范围。
在SAP4*版本,如果不做FICO调帐,则当期电话费从FI模块来看,10000全部为管理费
用,如果从CO角度来看,电话费管理费用4000,销售费用5000,基本生产成本1000(当然这1000元会结算产品成本,期末结帐完毕基本生产成本功能范围是平衡的),
FICO两者数据是不匹配的,假设相关财务报表电话费这块取CO数据,这样不做调整,应该也是没问题的。
SAP4*期末做调帐(Tcode:KALC)或新总帐实时统驭分录为:
Dr :电话费5000元(销售功能范围0002)
Cr:电话费5000元+ (IT成本中心功能范围:管理费用0001)
Dr :电话费1000元(基本生产功能范围0004)
Cr:电话费1000元+ (IT成本中心功能范围:管理费用0001)
如下图,通过此调整分录后,FI和CO数据就完全一致。
[2]-[4]:定义相关调整科目。
OBXM/OBXN:定义FICO资产负债表统驭调整科目。
OBYA:定义跨公司清帐调整科目。
OK17:定义CO统驭调整科目。
刚才使用电话费简单讲述了分配的应用和产生的会计凭证,接下来又以那个古老的”电话费,打印费,网络维护费等打包成一个次级成本要素办公费用分摊”故事来说明分摊和分摊产生的会计凭证,分摊产生会计凭证吗?次级要素如何转到会计凭证?分录如何?请听下回分解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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